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优势与高校科研教学优势,区人民法院不断探索院校协同法治建设新路径。5月25日,区人民法院与吉林大学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签订合作共建框架协议,双方共同建立“涉农司法实践研究基地”,携手护航乡村振兴、共筑农业农村法治屏障。
挂牌仪式上,吉林大学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与区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共建框架协议。吉林大学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名誉院长房绍坤与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国锋共同为“涉农司法实践研究基地”揭牌。
此次合作是区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区域乡村振兴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根据协议,区人民法院将依托全国首家梅花鹿产业法庭、生态旅游法庭等基层审判阵地,聚焦“三农”领域法治问题,精准化解涉农矛盾纠纷,全力护航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吉林大学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将深耕“三农”法治理论研究,在涉农司法实践研究、典型案例研讨、服务基层法治建设、培养高素质涉农法治人才等方面深化合作,提高合作成效,努力把研究成果转化为服务审判、服务决策、服务乡村治理和产业发展的务实举措。双方携手共建真正实现司法审判与科研教学优势双向赋能。
吉林大学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领导还参观了长春市东大鹿业有限公司、曙光朝鲜族民俗村和区人民法院平湖人民法庭,并与区人民法院相关人员开展座谈,区人民法院结合前期“三农”问题法治专项调研情况分享了看法。
初 审:陈 伟 贾立国 复 审:张 贺 王亚丽 终 审:张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