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8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3次集体(扩大)学习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夯实全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会议邀请长春市社会主义学院研究室副主任、吉林省宗教工作智库成员代力阳作专题辅导。代力阳紧扣新时代民族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系统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大意义和定位、指导思想、重要原则以及主要内容,为与会人员作了一场站位高、落点实、内容深、案例鲜活的高质量辅导报告,对精准把握政策、依法依规做好民族宗教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极强的启发意义和指导作用。
就今后我区民族宗教工作的开展,区委副书记张鸿翼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民族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一体学习、一体领会、一体落实,切实以政治上的清醒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部署在我区落地生根。要健全分层学习体系,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干部深入学、基层干部跟进学,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教育“七进”全覆盖。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常态化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和宗教观。
要聚焦中心大局,大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将民族工作深度融入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民族工作格局。要依托双营子回族乡、曙光朝鲜族民俗村等特色资源,深挖民族民俗文化内涵,培育特色文旅消费场景,把民族资源优势转化为乡村发展优势。要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惠民政策,持续拓宽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增收渠道,让各族群众在共建共享中迈向共同富裕。
要坚持依法治理,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要树牢法治思维,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处理涉民族宗教领域问题,持续巩固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要坚持依法依规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夯实民族宗教领域治理的群众思想基础。要健全风险排查、研判、处置闭环机制,稳妥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矛盾隐患,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团结稳定的良好环境。
王本飚等在家的副区级以上领导参加会议。
初 审:陈 伟 贾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