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6日,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立新,副主任索若达、李洪波、吴飞宏出席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白明新、副区长李勇、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尤之优、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王国锋、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宁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区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
表决通过了区代表辞职案。
表决通过了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杨洪波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
表决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区长姜楠提请的关于金成满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
表决通过了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尤之优提请的关于梁峥华、白明新同志任免职的议案。
新任命的区政府组成人员和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作供职发言,张立新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卢玉红提请的关于王国锋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
表决通过了区人民法院院长辞职案。
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王国锋同志为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议案。
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王国锋作任职发言。
人大、政府、法院新任职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听取了关于召开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情况说明,表决通过了各项建议名单。
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拟提请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
听取审议了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
初 审:陈 伟 贾立国 复 审:张 贺 王亚丽 终 审:张 楠